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第二次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8〕19号),现对各学院(部、中心)本科教学奖励项目进行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成果时间和种类
2022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获得的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和教学类荣誉获奖。已经报送过的无须再重复报送。
二、奖励对象
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高层次教学类项目或成果的团队或个人。
三、报送说明
请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办法》中罗列的项目报送,其中:
1. 教学表率类中的教学名师、校优秀教学教师、教学公开赛获奖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无需报送。
2. 由教务处组织申报的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 、“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江苏省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由教务处直接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奖励的,无需报送。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附件2)要求,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4月24日17点前将学院盖章的《2022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512教学研究科,《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 本科教学研究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用稿通知单不作为奖励依据);
2. 教学竞赛获奖、指导学生活动获奖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如获奖文件与获奖证书落款章不同,请同时提供)。
五、其他事宜
1. 根据综合考评的要求,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本科教学奖励不予兑现;尚未参加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的教师暂不兑现;已用于引进人才待遇核定、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弹性聘用考核、高端人才考核的成果,除文件和协议规定外,一律不得重复使用。请各位老师在填报时认真核对,切勿重复填报,否则按违反师德师风情况处理,个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 联系人:行政楼512室黄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