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67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9-10周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9周至第10周(10月30日-11月10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
4.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5.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1.教师自查自评与教学督导组检查相结合。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校教学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组织听课和查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做好听课工作。
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各学院(部)重点检查学校各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双语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新课程等课程建设和应用情况,并形成“重点建设课程检查情况总结”。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学院(部)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0月26日之前报送至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同时自留存档。
2.“教学周历执行情况汇总表”“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中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学院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3.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在信息门户“评估及质量监控系统——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系统”中进行听课评价,听课评价时请切换至领导干部身份,如遇登录或账号身份不一致等问题,请电话联系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徐珺 86718855。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听课工作,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随时跟进听课进展情况。
4. 各学院(部)组织的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及汇总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重点建设课程检查情况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29日之前送至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
五、其他事宜
1. 设置微专业的学院,同时做好微专业教学检查工作,需另提交“微专业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主要包含微专业授课情况、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反映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黄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