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1〕41号
南京财经大学2021级学生转专业的若干规定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和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2021级学生转专业分为大类招生专业(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税务学院、会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学院各专业)和非大类招生(除大类招生以外专业)专业两种情况,现就我校2021级新生一年级末转专业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申请截止日时没有尚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2.一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2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无不及格课程。
3.全国非英语专业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
二、跨院转专业条件
1.大类招生
大类招生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大类招生学生实行跨院转专业时,专业排名和学分绩点均以大类(学院)作为基础进行计算,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类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准入要求者,在专业准入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2.非大类招生
全校各非大类招生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准入要求者,在专业准入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三、院内转专业条件
1.大类招生
大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后不再参与本专业大类招生所含专业之间的转专业工作,即不再实行院内转专业。
2.非大类招生
非大类招生学生[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0(加权平均成绩7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准入要求者,在专业准入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四、绩点计算范围
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科目范围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
各专业准入要求和准入人数限额等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nufe.edu.cn)开学后发布的《南京财经大学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一年级末转专业计划及实施方案一览表》
教务处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