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55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现就本学期各类课程期中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 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在第8—9教学周。
二、 考试组织
1. 教务处统一组织。本学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有:微积分(上)、高等数学(上)、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理工。
2. 自行组织。各学院可根据教学需要,自行组织期中考试,并于10月20日前将学院期中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三、 命题
1.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由课程归属学院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 期中考试命题由学院和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做统一要求。
四、 工作分工
期中考试的组织实施仍实行考试二级化管理。
1. 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责任学院的安排以及监考任务的调剂,负责将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反馈给学生,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 课程归属学院须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管理(10月27日印刷厂到学院收试卷)。
3. 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具体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如发放试卷、收回试卷、阅卷等。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 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 关于成绩比例问题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
1. 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 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占比60-70%。
3. 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 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通知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期中考试。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时间为11月4日、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