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课程平时成绩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平时成绩是课程总评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情况。为规范平时成绩管理,保证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就本科课程平时成绩记录要求通知如下:

一、平时成绩构成

任课教师应采取多种过程性考核方式来综合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过程性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出勤、课堂提问、课堂交流讨论、小组报告、测验、课后作业、线上学习、实验实践实习活动等方式。每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方式不得少于3种。

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占比60-70%;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按照教务处批准的课程教学方案实施。

二、平时成绩记录

任课教师应当在每学期期初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计划(含考核方式、考核次数、成绩构成比例等),在教学过程中及时、客观地给出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成绩,并填写在平时成绩记录表中。平时成绩记录表中应明确各类过程性考核项目的名称、考核次数、比例构成。

三、过程性考核资料保存

为做到有据可查,所有过程性考核支撑材料,由任课教师自行保存。采用作业、测验、实验报告等可再现的方式进行过程性考核的课程,每种考核材料由任课教师在每个教学班随机选取3-5份,将复印件与平时成绩记录表一并存放到该课程的试卷袋中。

四、其他

各系、教研室、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应将完善过程性考核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督促。过程性考核实施及平时成绩记录情况将作为学校开展日常教学检查和督导的重要内容。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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