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6〕10号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考核,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作如下安排:
一、 考试时间与考试对象
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在第9-10教学周,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学生。
二、 考试组织
1.教务处统一组织。本学期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有:微积分(下)(43A1280)、高等数学(理工类下)(43A1288)、高等数学(经管类下)(43A1286)。
2.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可根据培养方案、课程特点、教学需要等,自行选择面向大一、大二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组织期中考试。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学院在第八周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 命题
1.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由课程归属学院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期中考试命题由学院和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作统一要求。
四、 工作分工
期中考试的组织实施实行考试二级化管理。
1.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的期中考试的考试安排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责任学院的安排以及监考任务的调剂,负责将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反馈给学生,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管理。印刷厂到学院取卷时间另行通知。
3.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具体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如发放试卷、收回试卷、阅卷等。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 关于成绩比例问题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作如下原则性规定:
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总评成绩的50%。
2.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40%,期末占比60%。
3.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 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期中考试。
2.期中考试为课程过程性考核中的重要环节,学生不得无故缺考。
3.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9日-10日期间,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