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教字[2014]17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初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期中进行各类课程的期中考试(不含红山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在第9—10教学周
二、 考试课程
1、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期中考试。
本学期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课程为微积分Ⅲ(上)、线性代数、高等数学Ⅱ(上)、管理学原理(2014级)、微观经济学(2014级)、宏观经济学(2013级)、金融学(2013级)、大学物理(2013级)。
2、专业主干课、专业限定选修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2014级法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新闻学院的学生,期中考试课程由学院在其公共基础课中自行选择一门,由学院组织考试,报教务处备案。
2013级法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新闻学院的学生,期中考试课程由学院在其专业基础课中自行选择一门,由学院组织考试,报教务处备案。
三、 命题
1、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请学院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期中考试命题由学院和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做统一要求。
3、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请学院秘书于
四、其它事项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在周末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