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和2005级毕业班补考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及2005级毕业班补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方式一律按自学重修进行,无平时成绩。 二、重修报名手续从即日起开始。本次重修限2003级、2004级离校生和2006级在校生的单数学期考试课程。 三、具体手续:由学生本人到所在院(系)查阅本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及课表,填写重修申请,经院(系)审核,统一网上录入,截止日期11月7日(星期五)。重修课程与学分等相关内容,务必与教学执行计划相应内容一致。 四、毕业班学生补考报名同时进行。凡2005级在校本科生,一至七学期不及格的考试课程,都应参加本次考试,其中本学期不及格的考试课程,补考报名可推迟至12月10日(星期三)网上录入。 五、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5日至1月16日。重修证由各院(系)教务秘书于考前集中领取。学生参加重修考试时必须身份证、学生证、重修证三证齐全。
教务处 200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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