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1〕13号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性评价,提高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本学期各类课程仍进行期中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在第7、8教学周。
二、 考试课程
1、教务处组织期中考试的课程有:微积分(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工、高等数学(下)、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双语)、经济法。
2、其它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自行组织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法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新闻学院学生的期中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报教务处备案。
三、 命题
1、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请学院组织教师命题出卷,只需一卷。
2、期中考试命题由学院和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教务处不做统一要求。
四、 工作分工
期中考试的组织实施仍实行考试二级化管理。
1、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制定和发布,确定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责任学院的安排以及监考任务的调剂,负责将考试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反馈给学生,并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2、课程归属学院须负责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管理(4月11日前学院须整理、统计好本院期中考试试卷印刷份数和印刷清单,4月12日印刷厂到学院收试卷)和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安排。
3、课程归属学院负责具体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如发放试卷、收回试卷等。具体要求按《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的违纪问题,由教务处认定,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关于成绩比例问题
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做如下原则性规定:
1、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20-30%,期中成绩占比20%,期末成绩占比50-60%;
2、未实施期中考试的课程,平时成绩占比30-40%,期末占比60-70%。
3、同一门课程,总评成绩的各项构成比例保持一致。
六、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通知跟班重修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期中考试。
教务处组织的期中考试时间为4月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