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2〕61号
关于开展2022年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专项督导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31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到我校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专项督导实地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本校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二、工作安排
9月27日—10月5日,督查范围内各学院准备相关材料;
10月6日—10月7日,校学位办、教务处随机抽取专业进行材料审查;
10月9日—10月14日,省督导办专家进行实地督查,对我校实地督查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地督查安排
1.召开学士学位管理工作情况介绍会(会后现场随机抽取2个专业);
2.专家赴两个专业点实地督查;
3.召开督查反馈会。
四、材料范围及标准
我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各部门审核的过程性材料、结果性材料等。材料按照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进行归档,一事一档,档案盒正面及侧面标注清楚学院信息及会议召开时间。
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