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1〕86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
教学改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221号)要求,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资源,推进线上资源与校内课堂教学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工作,往后每学期将常态化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 课程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本次面向课程需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课并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2. 必须建有在线课程资源。在线资源的建设方式包括自建和引用两种,授课教师可基于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也可通过引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的方式开展混合式教学,引用课程也需要建课,而不是简单地将课程链接发给学生。
3. 2019年以来校级立项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若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开课,必须参加此次申请工作。
二、相关要求与工作安排
对于拟申请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具体要求与工作安排如下:
(一)授课教师
1. 无论是采取引用或是自建的方式,都必须建有SPOC课程。SPOC课程即是面向校内学生建设的在线课程,授课教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SPOC课程类型(可以是独立SPOC、异步SPOC或同步SPOC,关于SPOC课程类型的说明见附件2)。
2. 除建有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外,还需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线下课堂教学进行改造,线上资源与线下面授形式有机结合开展混合式教学,推进教学方式和考核评价方式改革,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3. 可安排一定比例的课时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线上学习期间发布单元测验、作业,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引导学生自主完成线上课程资源的学习和所布置的作业,定期检测学生课程阶段性学习情况。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基于本校建设的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50%;基于本校建设的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30%;基于其他线上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线上自主学习课时比例不超过20%。如引用我校其他老师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需征得源课程负责人的同意。
4. 制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方案,在相应的线上线下比例范围内制定教学周历(附件3和附件4)。在教学周历中需明确线上学习任务,明确在线作业和测验;在线下教学中设计足够的、高质量的讨论主题。
5. 在线下课堂教学中,授课教师应避免出现以下情况:以播放视频替代实体课堂教学;教师脱离课堂放任学生自主活动;简单重复线上教学讲授内容。
6. 学期结束后,课程主讲教师需提交课程教学改革效果对比报告和充足的在线教学数据,在线教学数据应囊括以下内容:视频观看情况、课程公告发布情况、测验和作业完成情况、教师和学生发帖情况、线上考核情况等。具体内容将在下学期末另行通知。
(二)学院
1. 混合式教学实施前,学院应统筹安排每学期的混合式教学课程,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压力,原则上每学期每个班的混合式教学课程不宜超过2门。学院应对各门混合式教学课程提交的教学实施方案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2. 混合式教学实施过程中,学院应加强监督和指导,并为教师参加混合式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提供保障。
(三)学校
1. 教务处于每学期末组织面向下一学期的混合式教学改革申请工作,对学院提交的各门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集中进行发布,并将课程名单交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备案。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混合式课程不得擅自减少课堂教学学时。
2.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组织教学督导组定期对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开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定期组织混合式教学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
三、材料提交
1. 请各学院于2022年2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方案》《教学周历》各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k512@126.com,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512办公室。
2. 同一门课程,由不同的主讲老师面向不同的班级授课,如果改革方案相同,可以只提交一份教学实施方案,但教学周历需要分开提交。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苏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