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

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教民厅函〔2024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11号)的要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

本次征集的精品课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课和主题活动课2种类型。课程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讲义、课件等。

(一)专题课

包括《中华民族大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专题课,以及地方和学校自主开设的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文化等相关专题课程。

(二)主题活动课

主要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等。主题活动课除课程实录外,重在展示课程设计、资料准备、课后总结等环节工作。

二、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

精品课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要求,确保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没有错误和偏差,授课教师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二)确保科学规范

精品课应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内容准确、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1),语言、文字、图片、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要求,政治性较强的图片不得改变纵横比,不得有任何广告。

(三)保证内容原创

精品课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使用网络影像素材不得故意遮挡水印及作者标识等。申报教师及单位需拥有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提交精品课资源时需签署捐赠授权书(见附件1)。

三、申报限额

我校限申报专题课1门、主题活动课1节。各学院(部)提交申报材料后,教务处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在做好申报课程的意识形态审查和知识产权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课程具体内容要求和制作要求(见附件1),提交资源捐赠授权书、微课视频、教学设计、讲义、课件以及其他相关文档,课程材料请按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材料类别命名,如中华文明的起源专题课微课视频等,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命名为“xxx 学院(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课申报材料,于 11 5 日前发送至 zbk512@126.com

五、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从高校申报的课程中,按照限额择优遴选推荐至教育部。通过教育部验收的课程,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展示,并为相关教师和单位发放收录证明。

联系人:黄利智,联系电话:025-8671859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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