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9年度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苏教高[2009]14号)有关精神,就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1.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2.此次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 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三、材料要求
1. 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提交书面材料一式十份;
2. 提交附件材料一套,包括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3. 准备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100MB)。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申报表与附件材料请于5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3.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512室,84028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