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2〕52 号
关于做好我校省品牌专业二期(三批)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名单的通知》(苏教高函﹝2022﹞10号)要求,为确保专业建设成效,加强过程管理,现就做好我校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实施方案制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专业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结合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总体采用省品牌专业对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特色专业对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方式实施。第三批省品牌专业包括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省特色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我校本次入选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有税收学、保险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入选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有财政学、金融数学、社会工作、英语、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视觉传达设计。
二、经费管理
省品牌专业二期三批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至2024年,建设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期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学院建立专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政策支持,规范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三、相关要求
1.各专业认真制订《项目任务书》(附件3)和《实施方案》(附件4),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既确保标志性成果如期完成,又在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7个方面进行有重点的建设。
2. 各学院应对《项目任务书》进行论证、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指导各专业明确建设目标,分解建设项目,细化建设要求,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建设成效。
3. 各专业的《项目任务书》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
4.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9日前将《项目任务书》《实施方案》各一式8份送至行政楼512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zbk512@126.com。联系人:赵昂,电话:86718592。
教 务 处
2022年8月20日
- 附件【1.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docx】
- 附件【2.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0号).pdf】
- 附件【3.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任务书.docx】
- 附件【4.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建设方案.docx】
- 附件【5. 苏教高函〔2022〕10号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 二期项目(三批)名单的通知.pdf】
- 附件【6.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省特色专业名单.docx】
- 附件【7.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三批)省品牌专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