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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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和《关于开展辅修学士学位备案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7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专业学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

(一)审核对象与审核标准

1. 审核对象: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同意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在本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12月底前(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本科专业以调整后的门类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12月底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

我校由教育部批准设置且未开展过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商务英语。

2. 审核标准

按照《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执行(附件1)。

(二)审核程序

1. 专业自评与学院组织评审。相关学院严格对照审核标准,撰写申请报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并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2. 学校审议、公示、报送。专家组审核通过后,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 申请报告(封面见附件1,从专业定位、师资队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教学条件、教学规范、质量保障等方面自行撰写)Word版和PDF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1),Word版和PDF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3. 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Word版和PDF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4.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Word版和PDF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PDF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请于1114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纸质版送行政楼512教学研究科。

二、辅修专业申报与学士学位备案

(一)辅修专业申报与学位备案流程

1. 各学院认真对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并充分论证《南京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2.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学校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的专业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优化《南京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3. 校学位委员会表决、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17前将《南京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八份送至行政楼512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研究科赵老师,联系方式:86718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