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58号
关于做好2023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与辅修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和《关于开展辅修学士学位备案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7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专业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
(一)审核对象
数字经济、行政管理
(二 )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三)审核程序
1. 学校自评。相关学院严格对照审核标准,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学院负责推荐5名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专家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实地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 学校审议、公示、报送。专家组审核通过后,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 申请报告(报告封面见附件1,包括专业定位、师资队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教学条件、教学规范、质量保障等,由学院自行撰写,相关证明材料单独编辑成册)。
2. 《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1)。
3. 《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
4.《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1)。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Word版、PDF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于11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纸质版交行政楼506办公室。
二、辅修专业申报与学士学位备案
(一)工作流程
1. 学院论证。学院应认真对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辅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充分调研社会需求,论证辅修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填写《南京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2. 学校论证。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专业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优化《南京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3. 公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材料提交
请计划申报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六份送至行政楼506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zbk512@126.com。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研究科刘老师,联系方式:86718595。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