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动态调整与优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等文件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和高等教育改革的相关要求,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学校专业建设质量与人才培养同社会需求的适配度,根据学校专业动态优化调整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深化专业建设与动态优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建设整体思路
按照专业与学校发展战略的关联度和服务面向,将全校本科专业划分为核心专业、支撑专业、延伸专业三类建设集群:
(一)核心专业。直接锚定学校“财经底色+粮食特色”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方向,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现代财税金融体系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核心需求的专业集群。
(二)支撑专业。为核心专业提供底层学科基础、交叉技术赋能或相关领域协同支撑,保障核心专业人才培养落地效果、强化整体办学优势的配套专业集群。
(三)延伸专业。完善我校学科专业生态布局,契合地方社会治理、文化发展、产业升级等多元需求,支撑“文体增色、工科亮色”特色战略,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与学校社会服务能力的补充专业集群。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分类施策。以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以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长三角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紧扣学校“财经底色、粮食特色”核心办学定位,对全校本科专业实施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
(二)以数为据,动态调整。本次填报的核心指标数据是专业集群划分的重要依据,也是深化专业动态优化的决策基础。各专业须如实反映办学条件、供需适配度和建设成效,确保分类认定和调整方案有据可依。
(三)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各专业在全面填报的基础上,应结合所属集群定位有所侧重:核心专业重点呈现服务国家战略的办学成效,支撑专业重点呈现交叉支撑和协同育人情况,延伸专业重点呈现特色发展和产教融合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学习贯彻《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等国家关于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决策部署上来。
(二)全面梳理,摸清家底。以专业为单位全面梳理建设情况,如实、准确、完整填报核心指标数据。填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专业基本信息:专业归属、开设年份及在三类集群中的类型定位等;
2.专业办学条件:生师比、实验实训条件、实践基地数等;
3.人才供需适配度:近三年招生、就业数据;
4.专业建设成效:省级及以上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成果,教师教学能力,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成果等;
5.特色发展情况:专业数智化改造、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成果。
(三)对标调研,查找差距。调研省内外高校同类专业建设情况,对标找差,明确自身短板与改进方向。
(四)撰写报告,明确思路。在数据填报和对标调研的基础上,以专业为单位撰写专业建设报告,明确专业发展目标、建设思路与具体举措。
四、工作安排
1.填报范围。全校所有在招普通本科专业。
2.主要任务。一是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数据填报;二是以专业为单位撰写专业建设报告。其中,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专业还需重点对照立项建设任务书,系统梳理建设成效与任务完成情况,确保2027年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3.材料报送。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全部在招本科专业完成数据填报和报告撰写,填写《专业建设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撰写专业建设报告(附件2),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11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4.汇报答辩。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填报数据和建设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专业建设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会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围绕办学条件、供需适配度、建设成效等进行汇报答辩。
5.结果运用。依托上述工作,学校实施专业动态调整和优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仙林校区行政楼512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邮箱:zbk512@126.com。
教务处
2026年10月20日
- 附件【附件1 专业建设基本信息表.xlsx】
- 附件【附件2 专业建设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