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
关于公布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17﹞44号),我校组织开展了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立项工作。经院系申报、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确定经济学、贸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法学5个专业为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 各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所在学院要充分认识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品牌专业遴选与建设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17﹞218号)的要求,明确建设任务,完善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各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教材资源建设,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努力打造标志性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品牌专业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