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省高等学校
重点专业2012年度报告的通知
苏教办高函〔2013〕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高〔2012〕29号)要求,“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请各高等学校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围绕各专业(类、群)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中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2012年度报告》(表式见附件),重点概述建设任务进展情况,主要建设成果,以及经费的配套、到位、使用和绩效等。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于3月25-29日将各专业(类、群)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2012年度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WORD电子版发送至jszdzy@126.com,并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dzy.org)完成在线填写。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传真:025-83335558,电子邮箱:jszdzy@126.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