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2]13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十二五”

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高〔20121号),省教育厅、财政厅现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次省重点专业建设鼓励本科高校创新专业组织形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办学特色,促进示范共享,同时亦支持以单个专业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

本科重点专业类是指高等学校以内涵相近的专业为基础,以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的专业为核心,按学科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本科专业集合。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重点专业(含类,下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称号。

  2. 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具有较好的先期建设基础,教学经费投入充分保障,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三、申报限额

本次重点专业建设采用“一次遴选,分年投入”的方式,我校共有7个名额。其中,我校已推荐参评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必须参加本次申报工作。

申报专业类所涵盖专业可以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稿)》中的同一个专业二级类(申报名称即为该二级类名称),亦可分属两个(仅限两个)内涵相近的专业二级类(申报名称为其中一个的二级类名称)。每个申报专业类内包括2-4个专业,其中核心专业必须为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以专业类为单位申报,一个专业类占一个名额,同一专业类仅能申报一次。以专业为单位申报,一个专业占一个名额。

新旧本科专业目录对照请见附件。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按专业类建设)》或《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按专业建设)》,提交一式十份;

2.《《学院重点专业(类)申报汇总表》,提交书面盖章文本一份和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

  请于6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三)其他事项

1.有关文件、表格可于教务处网站或教育厅门户网站行政公文栏目下载(http://www.ec.js.edu.cn)。

2.联系地址与电话:行政楼512室,8402856684028551

 

附件:

1.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16号)

2. (本科)申报表(按专业类建设).doc

(本科)申报表(按专业建设).doc

3. 学院重点专业申报汇总表.doc

4. 我校新旧专业目录对照表.doc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