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5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培育高层次、高水平教材,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63号)要求,我校继续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教材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和出版审核工作
(一)工作原则: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及主要编写人的教材,须坚持“凡编必审”、“凡出版必审”的原则。
(二)审核范围
2023年下半年拟编写(修订或新编)及拟出版的所有自编教材。
(三)审核流程
1. 拟编写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
(2)各学院二级党组织对教材所有编写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以及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以上。
(3)各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申报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教材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
(4)报送教务处。材料要求:
①学院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盖学院章)1份。
②《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5份。
③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④拟修订教材另需提交教材样书1套,拟新编教材请另附详细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2. 拟出版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
(2)教材主编联系出版社出具出版社论证报告。
(3)教材主编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省重点立项类教材出版审定,要求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4人来自其他单位;其他自编教材,要求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2人来自其他单位。
(4)所在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5)材料要求:
①《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5份,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②教材样书1套。
(四)其他
1. 未按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程序私自出版的教材不得进入选用程序。
2. 相关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
二、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标准
1. 在建设周期内完成教材出版;
2. 获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类项目立项;
3. 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认定。
以上标准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二)材料要求
1. 《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一式5份和电子稿)。
2. 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一式1份和电子稿)。
3. 教材样书1套。
4. 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