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80



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不断规范和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培育高层次、高水平教材,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63号)要求,开展2024下半年教材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和出版审核工作

(一)工作原则

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及主要编写人的教材,须坚持“凡编必审”、“凡出版必审”的原则。

(二)审核范围

2024半年拟编写(修订或新编)及拟出版的所有教材。

(三)审核流程

1.拟编写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

2)各学院党委对教材所有编写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以及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以上。

3)各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申报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教材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

4)教务处。材料要求:

学院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盖学院章)1份。

《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3

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拟修订教材另需提交教材样书1套,拟新编教材请另附详细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2.拟出版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

2)教材主编联系出版社出具出版社论证报告。

3)教材主编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省重点立项教材出版审定,要求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4人来自其他单位;其他教材,要求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且至少有2人来自其他单位。

4)所在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5)材料要求

《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3份,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

教材样书1套。

(四)其他

1.未按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程序私自出版的教材不得进入选用程序。

2.相关材料请于1118日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

二、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标准

1.在建设周期内完成教材出版;

2.获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类项目立项;

3.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认定。

以上标准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二)材料要求

1.《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一式3份和电子稿)。

2.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一式1份和电子稿)。

3.教材样书1套。

4.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6718592。



教务处

2024年10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