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6〕59号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培育高层次、高水平教材,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63号),我校继续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教材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编写和出版审核工作

(一)工作原则

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及主要编写人的教材,须坚持“凡编必审”“凡出版必审”的原则。

(二)审核范围

2026年下半年拟编写(修订或新编)及拟出版的所有自编教材。

(三)审核流程

1. 拟编写教材

(1)教材主编(由我校教师担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

(2)各二级党组织对教材所有编写人员(校外人员须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政治审查,并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交至教材主编所在学院留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师德师风,以及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以上。

(3)各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对申报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教材编写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并填写《教材审查综合意见表》。

(4)报送教务处。材料要求:

①学院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盖学院章)1份;

②《南京财经大学教材编写(修订)申报书》1份;

③《教材审查综合意见表》1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④正在编写或修订的教材样稿1套(需提供不少于总篇幅50%的内容),拟修订教材另需提交原教材样书1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2. 拟出版教材

(1)教材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

(2)教材主编联系出版社出具出版社论证报告。

(3)所在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对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核,并填写《教材审查综合意见表》。

(4)材料要求:

①《南京财经大学教材出版审批表》1份;

②《教材审查综合意见表》1份;

③《出版社论证报告》1份;

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④拟出版的教材样书1套。

(四)其他

未按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程序私自出版的教材不得进入选用程序。

二、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标准

1. 在建设周期内完成教材出版;

2. 获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类项目立项;

3. 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认定。

以上标准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二)材料要求

同拟出版教材提供的材料一致。

三、校级数字教材认定工作

为持续推进学校教材数字化建设,学校对在建或已建设完成的数字教材开展校级认定。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南京财经大学校级数字教材”。

(一)认定范围

1. 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对应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课程,正在建设或已建设完成的数字教材。

2. 数字教材须部署在出版单位或在线教育平台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备案。所有内容、资源、素材须无意识形态问题和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国家网络安全与内容审核规定。

3. 已正式出版的数字教材、已上线运行且教学应用效果良好的在建数字教材均可申报。纯纸质教材、融媒体教材、富媒体教材、教辅资料不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程序

1. 主编申报。第一主编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校级数字教材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二级党组织对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公示5天以上(校外编写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政治审查,并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交至教材主编所在学院留存);学院教材审核工作组对数字教材的政治方向、内容质量、技术规范、平台安全、版权合规等进行审核,填写《数字教材审查综合意见表》,择优推荐并排序。

3. 学校评审。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为“南京财经大学校级数字教材”。

(三)申报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校级数字教材认定申报表》1份;

2.《南京财经大学校级数字教材认定申报汇总表》1份(学院汇总、排序并盖章);

3.《数字教材审查综合意见表》1份;

4. 数字教材成果材料:已建设完成的,提供正式出版数字教材或平台访问链接、测试账号及部署说明;在建的,提供建设方案、核心内容框架、已完成文本内容比例、数字资源完成度、后续建设承诺;

5. 课程支撑材料:对应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截图、近三年授课轮次、受益学生数等;

6. 学院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盖学院章)1份;

数字教材认定不替代教材编写、出版审核程序。已出版数字教材仍须按“凡编必审”“凡出版必审”要求履行审核手续。

以上所有材料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512室,电子版发至zbk51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利智,联系电话:025-86718592。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