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14]3号)的要求,我校组织了本年度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见附件。现将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一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一式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已提供样书的不需重复提交。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一式5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一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交。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请在
二、注意事项
1.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中“出版时间”栏请填写原教材最新一次的出版时间。
2. 校教材委员会意见栏请填写相应意见,时间统一填写
3. 学校推荐意见请统一用黑体三号字填“同意推荐”,时间统一填写
4. 申报表封面“所属专业分类代码与名称”请同时填上四位代码与名称。
5. 申报表中教材名称须与教材样书(样稿)完全一致。
6. 所有申报纸质材料请注意形式统一及美观。
联系电话: 84028566,地址:行政楼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