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
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了本年度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见附件。现将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一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一式6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已提供样书的不需重复提交。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一式6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一式6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交。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请在2015年6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zbk512@126.com。
二、注意事项
1.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中“出版时间”栏请填写原教材最新一次的出版时间。
2. 校教材委员会意见栏请填写相应意见,时间统一填写2015年6月24日。
3. 学校推荐意见请统一用黑体三号字填“同意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15年6月24日。
4. 申报表封面“所属专业分类代码与名称”请同时填上四位代码与名称。
5. 申报表中教材名称须与教材样书(样稿)完全一致。
6. 相关纸质材料(申报表、修订计划书、工作方案)请双面打印并用骑马钉装订。新编教材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请装分别订成册。
联系电话: 86718592,地址:行政楼512。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