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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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名师名课示范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1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与新路径,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名师名课示范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名师名课示范观摩”活动,旨在搭建一线教师展示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激发教师的教学兴趣和动力,丰富教学理论和方法,拓宽教学视野和思路,引导广大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形成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文化,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主题
示范观摩活动围绕课程思政,人工智能赋能,产教融合,学科交叉,基于问题的学习、项目式学习、讨论式学习等主动学习模式改革等方向,各学院(部)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实际,选择其中一个方向作为活动主题,聚焦具体实践,确保研讨深度。
通过示范观摩与研讨交流,推动形成教学新范式,助力我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要求
1. 各学院(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以活动为重要契机和切入口,切实推动教学改革创新。
2. 活动设分享、研讨、点评等环节,分享教师既可为本院教师,也可邀请其他学院或者校外优秀教师进行交流。
3. 活动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或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4. 每个学院本学期至少举办一场公开示范观摩活动。
5. 各学院(部)在组织活动时,内容应紧扣所选方向,聚焦具体实践,确保研讨深度,避免泛泛而谈。
6. 各学院(部)在报送活动推荐表时,应确定活动举办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避免频繁调整,活动安排经教务处汇总公布后,非必要不得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并及时告知相关参与教师。
四、时间安排
1. 11月13日前将活动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审核备案,邮箱:zbk512@126.com。教务处汇总并制作观摩活动安排表向全校公布,感兴趣的教师均可参与,本次活动计入教师发展活动学时。
2. 示范观摩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在学院工作例会时间,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并须于第15教学周(12月18日)结束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部)是示范观摩活动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参与率和研讨质量。请各学院明确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图片、文字等活动记录,活动结束后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报道,并向教务处提交活动现场照片,要求画质清晰、主体突出。各学院、各基层教学组织可在此基础上举办更多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活动。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92。
教务处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