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产学合作、产教融合工作,现将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项目共分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六类。我校教师可申报前五类项目,我校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
二、项目实施步骤
相关企业提交项目指南→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组织师生自主申请→高校审核项目申请→企业评审立项→师生在线提交项目合作协议→企业将立项情况报高教司备案→教育部高教司发文→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师生申请结题→高校审核结题申请→企业组织验收。
三、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及教学改革需求,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师生申报项目。有意申报项目的师生请仔细阅读《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附件1),明确申报的方向及合作企业,并按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 号)(附件2)及《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3)相关要求,自即日起自愿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2022年后续批次项目申报指南请及时关注申报网站更新。
四、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
2022年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
2022年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申报书、协议等资料上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审核进展,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五、其他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我校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是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时项目也被纳入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师生积极申报。相关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汤其成,联系电话:025-86718604。
附件1:《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 号)
附件3:《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