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72

关于申报2024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定》(南财大教字〔2019147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1.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课程教学需求,统筹各类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需要,提前做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学院向教务处提交2024年度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配套表格(附件2)。

3.教务处完成建设项目初审、向学院反馈初审意见。

4.学院根据初步反馈意见继续完善建设方案。

5.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4年度拟立项清单。

6.学院根据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形成方案定稿。

7.20243-12月完成项目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工程量较大的基建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暑假中完成,2024年底前所有建设项目均投入运行。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学院上一年度教学实验室考核合格,或过往三年内实验室教学工作量饱满,仪器设备利用率高,平时坚持对学生开放,各类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丰富。

2.除了部分满足特定需求的实验室外,其他类型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应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须经过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京财经大学)牵头组织的论证。

3.实验室旧资产处置方案须提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确认,符合处置要求。相关的招标采购方案须提前与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沟通,清楚了解建设方案中涉及招标采购项目各项政策要求。

4.实验室的改扩建须同时考虑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基建涉及房间结构改变、消防安全通道及出口设置、电路改造、网络线路改造等项目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备案,涉及到危化品的实验室改扩建方案须符合国家实验室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及安全规定。

5.2024年实验室项目建设预算,有财力的学院须提供必要的配套建设经费。

三、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202311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南京财经大学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配套表格,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tangqc@nufe.edu.cn,联系人:汤老师,电话:86718604。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须在每年规定时间内申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学院单独申请。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学院论证要求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配套表格


教务处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