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74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现将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成立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好全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方式

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继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要努力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逐步提高集中实习的比例。各学院要把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统筹考虑,实习内容能够较好地支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三、实习时间

毕业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的1-8周。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实习积极性,统筹考虑毕业生实际需要,毕业实习可以提前到第七学期13周开始。需要提前开始实习的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组织管理

1.我校2024届各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统一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http://www.xybsyw.com)进行全过程管理。各学院须做好实习平台的宣传与培训工作,让所有毕业生与毕业实习指导老师掌握该平台使用方法,利用该平台做好实习记录与实习管理。

2.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以及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计划应该包含实习组织领导,实习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时间和地点,实习安全与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经费预算等。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实习前学院要有集中动员,着重强调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项,宣讲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相关安全知识,督促学生主动购买实习保险,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保密规定,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各学院对学生实习状态要有全过程跟踪,实习结束后须组织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对于落实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学生,学院须予以协助解决。

4.对于集中实习的,各学院要派专人到实习单位担任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对于分散实习的,学院要给每个学生配备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学生要通过实习平台每周一次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也要到部分学生的实习单位巡视,对学生的实习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做好巡查记录。

五、考核与总结

1.2024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毕业实习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等)、毕业实习过程评价四部分组成,每个部分25分。四部分各项评分要点由各学院或专业自行制定,其中毕业实习过程评价主要关注学生实习有无违反纪律行为,每天是否按时签到,工作量是否饱满,周日志是否按时提交,实习过程中和指导教师交流情况等。

2.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本年度实习工作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六、其他

1.学校鼓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各学院自己的毕业实习相关实施细则,把毕业实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各学院于20231115日前在实习平台完成各专业2024届毕业实习任务设置,20231230日前将实习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要求,从2022-2023学年开始,所有实习数据都要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为确保后期上报数据的校验通过,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在申报实习岗位时核查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实习地点城市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

3.学院可组织优秀实习实践学生经验交流会、分享会等活动;对实习平台上提交的优秀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调研报告进行评选、宣传。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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