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13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教学实验室使用效能,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实验室考核办法(试行)》(南财大教字〔2020173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

二、考核程序

1.各学院根据考核项目开展教学实验室考核自评。

2.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教学实验室年度考核自评报告和考核数据表。

3.教务处将组建校级考核组,通过查阅学院考核材料,听取学院实验室主任汇报等方式开展校级层面考核。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2024322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年度报告》、《南京财经大学学院教学实验室年度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行政楼5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tangqc@nufe.edu.cn。教学实验室考核汇报会的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汤老师,电话:86718604

四、其他

教学实验室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学校实验室项目立项建设、统筹管理、实验室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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