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7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有效使用,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扎实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苏教规〔20251号)(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70号)要求,现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核查工作

(一)校外实习基地数量及质量满足实习要求。各学院要根据本院专业布局及人才培养需求,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积极拓展基地的类型与数量,确保每个有在校生的专业每2个专业教学班要建设不少于5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每个学院须建有1-2个优质实践教育基地。

原则上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每年接收学生实习人数不少于5,近三年未能接收学生实习的基地不再纳入学校校外实践基地序列。

(二)进一步收集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档案。(1)实践基地简况信息,包含基地名称、面向专业、合作时间或签订协议时间及有效期、是否规范挂牌。(2)实践基地教学情况,包含在基地开展的各类实习实践工作计划,近三年每年接纳学生人数,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3)各基地合作协议书、基地建设有关的各类新闻报道,基地对学生的评价与建议。(4)基地其他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三)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各学院要定期召开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工作会议,明确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校内联络人,定期与基地沟通和交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签约到期的基地要及时履行续签手续;定期收集汇总全院各个基地的使用情况,确保各项数据前后一致,准确无误。

各学院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须录入学校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并定期更新维护,没有录入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的基地将不予认可。

二、规范新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一)新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企业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无实习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一线生产实际。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文件等要求须具备的条件。

(二)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流程:

1.学院实地考察企业的资质情况、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和实习条件保障等。

2.学院提交下述材料,由教务处采用集中上会模式组织上会

1)“南京财经大学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附件2),提供合作单位简介、建设基础、建设规划及预期成效等相关信息。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具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下载。如合作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合作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

3)“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包含《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第七条中的各项内容。

4)合作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取得的荣誉、认证等)。

5)“南京财经大学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附件3)。

3.校级会议审定后对外公开并正式签约挂牌。

4.各学院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建各类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的,可参照执行。

三、时间安排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核查工作相关材料:

各学院统计2024-2025学年(2024.9.1-2025.8.3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使用情况,于2025930日将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tangqc@nufe.edu.cn

教务处将以本次学院报送数据上报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请确保数据准确。

2.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材料提交:

请于2025910日前将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相关材料发至邮箱tangqc@nufe.edu.cn,需要盖章的材料请使用电子版扫描件。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汤老师,联系电话:86718604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苏教规〔20251号)

2.南京财经大学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

3.南京财经大学新建本科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

4.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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