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6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有效使用,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扎实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核查工作。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专业布局及人才培养需求,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本次核查重点关注基地数量及质量能否满足实习要求。各学院须积极拓展基地的类型与数量,确保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多个专业共用的基地按系数折算统计;原则上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每年接收学生实习人数不少于5人,近三年未能接收学生实习的基地不再纳入学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序列。

二、进一步收集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档案。各学院须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实践基地概况信息,包含基地名称、面向专业、合作时间或签订协议时间及有效期、是否规范挂牌。(2)实践基地教学情况,包含在基地开展的各类实习实践工作计划,近三年每年接纳学生人数,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3)各基地合作协议书、基地建设有关的各类新闻报道,基地对学生的评价与建议。(4)基地其他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三、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全流程管理。各学院要定期召开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工作会议,明确每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学院联络人,定期与基地沟通和交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签约到期的基地要及时履行续签手续。各学院要明确校外实践基地各项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的责任人,定期收集汇总全院各个基地的使用情况,确保各项数据前后一致,准确无误。各学院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须录入学校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并定期更新维护基地各项信息,没有录入实习系统的基地将不予认可。

四、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各学院于630日前统计2025-2026学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初步使用情况,对于部分实际接纳学生人数较少的基地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请相关学院及时组织整改。各学院于2026930日前将2025-2026学年(2025.9.1-2026.8.31)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见附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以本次学院报送数据上报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表7-11.本科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数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材料须报送盖章签字的扫描pdf版本和excel版本,无须报送纸质版。报送邮箱:tangqc@nufe.edu.cn,联系人:汤老师。



附件:实践教学基地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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