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21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09]11号


关于申报20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

 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苏教高[2009]12文件(附件1的精神,学校将组织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

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省级立项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级立项项目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立项原则与选题范围详见《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申报。学校将组织评审,从上报的项目中择优选取24项推荐至省教育厅,其他为校级立项项目。

根据各学院学生数量,拟定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推荐数

学院名称

推荐数

经济学院

6

法学院

4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8

外国语学院

2

金融学院

7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4

财政与税务学院

4

信息工程学院

4

会计学院

11

应用数学学院

2

工商管理学院

6

艺术设计学院

3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7

新闻学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4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

 

三、申报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 《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请各学院于56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交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电子文本发送至zbk551@njue.edu.cn

 

四、其他事宜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于教务处网或江苏教育网

http://www.ec.js.edu.cn/)下载。

联系地址:行政楼512室;电话:84028551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09]12号)

2.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4.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