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定》(南财大教字〔2019〕147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1、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课程教学需求,统筹各类实验实践教学改革需要,提前做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
2、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申报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规划;
3、教务处组织专家完成建设项目初审、向学院反馈初审意见;
4、学院根据初步反馈意见继续完善建设方案;
5、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1年度拟立项建设清单,教务处向财务处申报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
6、学院根据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形成方案定稿;
7、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
8、2021年3-8月学院在招投标中心的协助下完成项目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工程量较大的基建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暑假中完成;所有建设项目须在2021年9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学院年度教学实验室考核合格,或过往三年内实验室教学工作量饱满,仪器设备利用率高,平时坚持对学生开放,各类竞赛以及创新创业活动丰富;
2、除了部分满足特定需求的实验室外,其他类型的实验室建设应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
3、预算5-20万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须经过学院至少1次集中讨论(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人,分管院长、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实验教师、实验员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校内专家参与),调研走访不少于1家的兄弟高校同类型实验室;
4、预算20-50万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须经过学院至少2次集中讨论(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人,分管院长、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实验教师、实验员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校内专家参与),调研走访不少于2家的兄弟高校同类型实验室;
5、预算50万以上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须经过学院至少3次集中讨论(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8人,院长、分管院长、实验室主任、系主任、实验教师、实验员须参加),调研走访不少于3家的兄弟高校同类型实验室,同时方案须请校内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校外专家至少1人)做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6、实验室旧资产处置方案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确认,符合处置要求。相关的招标采购方案须提前与招投标中心沟通,清楚了解建设方案中涉及招标采购项目各项政策要求。
7、实验室的改扩建须同时考虑实验室安全,实验室的基建涉及房屋结构改变、消防安全通道及出口设置、电路改造及用电安全等项目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备案,涉及到危化品的实验室改扩建方案须符合国家实验室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及安全规定。
8、2021年的实验室项目建设经费,有财力的学院须提供一半的配套资金。
三、项目申报时间
各学院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南京财经大学实验室(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配套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tangqc@nufe.edu.cn,联系人:汤其成,电话:86718604。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须在每年规定时间内申报,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受理学院单独申请。
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