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6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64

关于开展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 1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3〕5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

(一)信息报送:各学院于9月5日(周二)12:00前完成

1.本学院《2023学年度学位授予补充信息表》(通过QQ群单独发送)

2.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检查和收集:除信息工程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以外,其他学院只需要报送论文原文PDF格式,无需添加附件材料。电子材料传输问题将通过学校毕业设计交流群统一通知。

3.出现学生无论文情况的学院需填写《无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清单》(附件1)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绩认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材料。

4.其他未尽信息,将通过QQ群统一提供和收取。

本次《2023学年度学位授予补充信息表》和《无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清单》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7日(周四)16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513)

(二)名单抽取:通过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本年度本科论文抽检名单抽取,形成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

(三)质量要求: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教评函〔2021〕5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南财教字〔20237)等文件要求,国家对连续2年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将进行校内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可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位授权资格。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指导教师和学院层面对保送论文定稿的复查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和保送数据的准确。

二、专家库建设工作

请各学院对照《专家信息_10327_南京财经大学_1344_20230824192351》(通过QQ群单独发送)对现有专家名单进行增补。学院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原则上,各学院应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教务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