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4〕55号
关于开展2024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_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工作程序
(一)抽检材料上报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所有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
各学院于9月12日(周四)12:00前完成:
1.本学院《2024学年度学位授予补充信息表》(通过QQ群单独发送)
2.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检查和收集:除信息工程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以外,其他学院只需要报送论文原文PDF格式,无需添加附件材料。电子材料传输问题将通过学校毕业设计交流群统一通知。
3.出现学生无论文情况的学院需填写《无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专业清单》(附件1)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绩认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材料。
4.其他未尽信息,将通过QQ群统一提供和收取。
(二)专家库报送
各学院需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指导教师。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同时,对退休、调走、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各学院于9月12日(周四)12:00前完成:
1.本学院《专家信息库补充表》(通过QQ群单独发送)
三、质量要求: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教评函〔2021〕5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南财教字〔2023〕7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对连续2年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将进行校内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可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位授权资格。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指导教师和学院层面对保送论文定稿的复查工作,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和保送数据的准确。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