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就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512日(星期六)――526日(星期六),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作适当安排,同时要做好二次答辩的工作安排,最终评分工作应于69日(星期六)前结束。请各学院将答辩日程安排于512日之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电子档发送njuejwc@126.com

二、学生进行答辩之前,应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的学生方可参与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凡没有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进行论文(设计)撰写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三、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于请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答辩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使用。

四、各学院应做好答辩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提问教师姓名、教师所提问题、学生答题内容、提问教师对学生答题情况的总体评价。

五、学生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分级抽查(每级不少于10%),对评定为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全部复查。

六、学院在首次答辩后,按照每个专业选取最低5%、最高不超过15%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优秀论文参加二次答辩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首次答辩不通过的学生要进行至少2周以上的论文修改。二次答辩仍不通过的,不能当期毕业。

七、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应使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成绩应录入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系统中。

八、请各学院在使用毕业论文(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系统进行相关资料归档的同时,做好有关纸质资料的存档工作。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