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04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4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6月11日----18日,各院(系)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作适当安排,但不能早于6月18日前结束。 二、学生进行答辩之前,应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认真检查所有引用的观点和资料是否注明了出处,杜绝剽窃行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凡没有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进行论文(设计)撰写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三、各院(系)应做好答辩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提问教师姓名、教师所提问题、学生答题内容、提问教师对学生答题情况的简单评价。 四、学生答辩结束后,各院(系)应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分级抽查(每级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评定为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全部复查。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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