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6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社会实践与
产教融合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对标教育部“金课”建设两性一度的标准,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适合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社会实践与产教融合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数量
1.纳入我校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2023年6月30日前至少已经开设两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
2.本年度校级社会实践与产教融合一流课程各立项5门左右。每位老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报一门课程。每个学院社会实践与产教融合一流课程限各推荐一门。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老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团队所有成员没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
2.申报课程能够体现和代表所属学科、专业的优势与特色,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等的好评和认可。
3.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二)课程标准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内涵易于理解和测量;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3.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育技术、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理念先进,结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4.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5.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建设要求
(一)社会实践课程
1.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2.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产教融合课程
1.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内容更新,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2.课程教学过程基于产教协同共同实施,促进真实场景下的真学真做,重构师生、教学关系,重塑课程教学新形态,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课程整体教学中。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四、立项程序
1.申请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1);申请产教融合一流课程,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产教融合一流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2)。
2.学院进行初审,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课程指标体系(附件3)对课程的建设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择优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4.学院对立项课程须加强过程管理和条件保障,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5.课程所需建设经费原则上以学院自筹为主,学校给予每门立项课程2万元建设经费,立项下拨一半,结项后拨付一半。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2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材料一式3份,立项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材料发邮箱:tangqc@nufe.edu.cn,联系人:汤老师,电话:86718604。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立项申报书》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产教融合一流课程立项申报书》
附件3.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指标体系
附件4.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社会实践与产教融合一流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