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23〕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 号)有关要求,推动高校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有机融合,省教育厅开展了2023年省级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各学院在全面梳理学院基地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择优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全省本科高校依托于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或产业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等建设,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类产教融合基地。
(二)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以及江苏“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的基地。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基地”须由高校牵头联合企事业单位建设3年以上,整合校内外各种人才培养资源要素,共同打造产教深度融合育人平台。合作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规模较大、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高,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有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建有省级以上重点研发机构,近三年内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信用记录良好,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具有稳定的合作共建机制。采取“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校内实践教育中心”的模式,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校内实践教育中心建设以高校为主体,两者应一体化规划建设,统筹利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及校内各类实践教学平台的相关资源,打造“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五位一体、校内外高度协同的产教融合基地。设置高校和合作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校企)共同参与的专门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并有良好的运行基础,推动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社会应用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3.具有完备的协同育人体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校内实践教育中心按照专业培养要求和课程教学需要,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统筹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生产现场教学和专题教学。持续更新设备与项目,与行业主流技术同步,营造真实的生产、研发和运行等工作环境。合作单位全程参与申报高校人才培养,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建设专业课程、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育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推动校内培养、工程实践和岗位训练深度融合。
4.具有胜任的专业师资力量。“基地”实行“双负责人”制,由高校负责人和合作单位负责人共同管理,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校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育人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教师队伍由高校专任教师和合作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不低于50%。合作单位参与教学工作,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 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 人,合作单位师资能够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完善、实习实践指导、专业课程建设等。
5.具有必要的保障支持条件。学校统筹合作单位投入和地方财政投入等经费建设“基地”,设有专项资金保障“基地”的正常运行,并为校内实践教育中心提供政策支撑、场所设备等相关支持服务。合作单位对“基地”建设投入充足,软硬件资源先进,体现行业技术最新发展水平。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有相对独立的用于学生教学实践的专用场地,教学实践主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协同育人新机制。深化共建共管、开放共享,探索校企共同投入“基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合作单位投入原则上不低于省财政投入的50%。推动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支持其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设计、案例开发、实习实践、教学信息化及专业实验室建设等,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持续推进专业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课程内容与从业能力紧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紧密对接、科研创新与企业技术需求紧密对接。鼓励多方协同联动,加大基地集群效应。
(二)打造实践教学新体系。深化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校内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推进基于真实问题情境的项目式教学,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步更新行业主流技术和设备,支持合作单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考核,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工程化培训和项目训练,通过真题、真景、真用,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教学中企业实习、校企协作项目训练累计时长达40周左右。
(三)释放人力资源新效能。鼓励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校内实践教育中心设立若干企业教师专岗和产业教授岗,建立高校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跟岗和轮训制度,促进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管理骨干与高校专业教学骨干双向交流,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激发释放校企人力资源效能。
(四)构建成果转化新模式。支持校企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实现高校知识溢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高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鼓励校企共建产业技术研发、工程技术研究、技术转移服务等校企协同创新机构与平台,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
(五)培育双创教育新生态。“基地”应每年立项支持不少于1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其他学科竞赛、综合类创新创业项目,共同开发高水平特色创新创业课程和教学内容,共同做好学生的创新创业指导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融入专业培养,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材料报送。
1. 纸质材料: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重点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佐证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2. 电子材料: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重点基地项目申报书表WORD、PDF格式各一份发送到tangqc@nufe.edu.cn。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2023年5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学校遴选推荐。学校将对学院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三)学校材料报送。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纸质材料,指导相关负责人完成网络在线填报。
五、其他事宜
申报事宜请联系行政楼509汤老师,电话:8671604。
附件:
1.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重点基地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重点基地认定指标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13号)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