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工作,提升产学协同育人成效,现将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下半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二、项目类型
我校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我校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
三、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项目调整为“随时征集、动态发布”的形式,师生随时可以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人自行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站(http://cxhz.hep.com.cn/)注册用户,并按要求申报。
2. 学院审核申报项目研究的意见及可行性。
3. 项目申报人填报《南京财经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审批表》(附件2)。
4. 项目申报人将申报书(教务处审核盖章)、协议(加盖学校公章、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等资料上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教务处实践科每周三下午集中受理材料申报事宜。
1. 学院是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各学院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环境及条件支持。
2.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与企业对接,并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项目负责人须确保企业资助经费及时到款,合规使用项目经费。合作企业对项目立项后建设经费没有承诺及时到账或者附有其他不合理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申请。
(三)结项管理
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
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的结题验收结果。
(四)项目认定
当年通过验收的项目,可申报“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中不超过20%的项目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可申报“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认定其中不超过50%的项目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其他事宜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重要抓手,鼓励全校师生积极申报,为更好推进产学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拟定了2025年度立项指标(附件3),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学院高质量考核,请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树立质量文化,切实提高项目质量。
其他相关事宜可与行政楼502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86718604。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学院立项指标
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