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
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 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26〕10号)(附件1)及《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苏教高〔2020〕5号)(附件2)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类产业教授选聘
(一)申报限额
各学院限推荐1位人选, 承办“企业家进高校”前沿大课堂省级课程的学院可增报1 人(仅限授课专家)。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二)选聘程序
1.9月22日前,提交纸质版产业教授《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本科类)》一式三份(附件3)、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和学院推荐意见(附件5)到教务处实践科。
2.10月10日前,教务处完成校内推荐评审。
3.10月14日前,产业教授申请人登录“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选聘平台”(https://jsgjc.jsed.edu.cn/bkcyjs/HomePage,以下简称“平台”)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和佐证材料(PDF盖章版)。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4.10月15日前,学校登录平台审核后提交。
二、在聘本科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
(一)年报内容
我校在聘的本科类产业教授向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流程
1.9月22日前,相关学院组织指导在聘产业教授登录平台在线填报年报数据,导出年报电子版数据提交聘任学院。
2.10月10日前,相关学院依据产业教授申报书履职计划组织审议所聘产业教授年报内容及数据,并将审议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10月15日前,学校登录平台完成年报数据网上审核提交工作。
三、在聘本科类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按照《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要求,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我校2021年获聘的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9月22日前,产业教授本人提交纸质版《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本科类)》一式三份(附件4)、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相关学院形成考核意见报教务处实践科。
2.10月10日前,教务处根据学院考核意见,组织校级层面考核。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教授,经学校和产业教授本人同意,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10月14日前,产业教授本人登录平台填写期满考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PDF盖章版)。
4.10月15日前,学校登录平台审核后提交。
四、在聘本科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按照《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要求,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我校2023年获聘的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中期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委托学校开展,9月22日前,相关学院组织考核过去两个年度产业教授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并将学院考核意见报教务处实践科。
2.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学院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3.10月15日前,学校登录平台报送中期考核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科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是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推进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本科类产业教授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学院须和推荐人选前期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对获聘后的履职计划达成高度一致。原则上学院推荐人选须符合《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中优先选聘条件。
2.根据选聘办法,产业教授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所在单位予以公示。符合条件的人选仅可申报一所高校,已被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且在聘期之内的不得再次申报。
3.本科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5-86718604,电子邮箱:tangqc@nufe.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 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26〕10号)
附件2:《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苏教高〔2020〕5号)
附件3: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本科类)
附件4: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本科类)
附件5:本科产业教授学院推荐意见
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