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南财教字〔202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推荐及校级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拟推荐省级及立项校级项目网上填报的相关要求
请所有拟推荐省级及立项校级项目主持人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综合平台(网址:http://210.28.80.71/cxxl/CXCY/NUFE)进行网上更新。具体步骤如下:
1. 系统登陆。
2. 点击右上角“用户”下的“个人资料”完善个人信息。
3. 点击左边菜单栏 “立项管理”下的“我的项目”—“项目管理”—“编辑”,完善系统申报表。
4. 在教务处官网通知上下载最新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省级及以上项目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校级项目填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平台。
5. 一旦点击“提交”将无法修改,请保证准确无误。
请各项目主持人在6月1日下午16:00前结束以上工作并关注相关信息。
二、《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填表注意事项
1. “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及“项目所属二级学科”栏请严格按照本科专业门类目录填写,并在前面填上对应代码。“一级学科”填附表中的二位码,如“01哲学”;二级学科填四位码,如“0101哲学类”。
2. “经费预算”栏:拟推荐省级项目“学校拨款”请按照——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训练重点项目2万元/项、创业实践重点项目10万元/项、创新训练一般项目0.6万元/项;“财政拨款/企业资助”0元。
拟立项校级项目经费建议由项目所在学院资助或自筹(经费预算不填写)。
3. “导师推荐意见”栏请主持人根据导师意见打上相应文字及导师姓名,不要仅写“同意推荐”四字,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4月28日;“院系推荐意见”栏请填写“同意推荐”四字,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5月15日;“学校推荐意见”栏请填写“同意推荐”(拟推荐省级项目)、“同意立项”(拟立项校级项目)四字,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5月25日。
4. 所有项目起止时间请统一填写2023年6月1日——2024年6月1日。
5. 本年度项目QQ群:583071164,请各项目主持人加入该群,便于项目沟通及交流。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结项提倡实践导向的成果,包括智库发文、专利、软著、设计模型、高质量调研报告等;提倡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与学科竞赛有机结合,学科竞赛获奖课作为大创结项的重要支撑材料。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黄老师025- 86718792。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