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2]1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2]3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12年度我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共60项,分别为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20项,指导项目20项。其中省重点项目将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学校将另立校级项目45项。
二、申报要求
1.立项资助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的学生。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二至三年级的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申报,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2.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3.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4.申请项目须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省级以上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级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进行项目初审后,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排序申报,不得超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从上报的项目中择优选取60项推荐至省教育厅,其他为校级立项项目。根据各学院一至三年级在校学生数,拟定名额如下:
学院名称 |
推荐数 |
学院名称 |
推荐数 |
经济学院 |
8 |
法学院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7 |
外国语学院 |
2 |
金融学院 |
15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财政与税务学院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会计学院 |
22 |
应用数学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7 |
艺术设计学院 |
4 |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
6 |
新闻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4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红山学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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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1.《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
请各学院将上述材料与
五、其他事宜
1.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发布,请关注。
2.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于教务处网或江苏教育网(http://www.ec.js.edu.cn/)下载。
3.如有疑问,请与质量保障科联系。联系地址:行政楼512室;电话:84028566。
附件:
1. 2012南京财经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3.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