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9]12号
关于举办南京财经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教育部定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加强就业创业联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学校决定近期开展项目征集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介绍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联合十三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最具影响力的双创顶级赛事,成为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域参赛范围最广,最有影响力的比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目录中排名第一。大赛成功举办了四届,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鼓励将大赛建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
本次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我校初赛将于6月举行,江苏省赛将在7月举行,全国总决赛在10月中下旬举行。本届南京财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的项目征集和选拔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校团委共同举办,学校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参赛项目根据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相应要求,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需要学历学籍认证)。
4.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类型、组别和对象
(一)主赛道
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型。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类型。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四、校内征集和选拔流程
1. 组队要求
为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成果,结合学校部分学科优势及学院学生人数,依据省教育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现对各学院参赛队伍数量提出要求,参赛组队情况纳入学院年终综合考评,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精心组织谋划。具体分配如下:
学 院 |
数 量 |
学 院 |
数 量 |
经济学院 |
3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财政与税务学院 |
8 |
法学院 |
5 |
金融学院 |
30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30 |
国贸学院 |
30 |
信息工程学院 |
8 |
会计学院 |
35 |
应用数学学院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10 |
外国语学院 |
5 |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
10 |
新闻学院 |
5 |
公共管理学院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10 |
注:具体报名队伍信息统计数据以全国大赛官网为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在运营项目及校级以上2018年、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原则上必须组队参加,上述团队参赛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积极动员符合参赛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参赛,建议各学院“创意组”数量不超过总参赛项目数的80%。
2. 赛程安排
(1)5月10日前,参赛团队必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校内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① 《校赛报名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1)。
② 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写作要求见附件2)
请各学院将相关电子文件汇总后打包成rar压缩文件。文件命名规则:学院全称+学院联络人+联系电话,于5月10日(周五)下午4点前发送至jwchhy@nufe.edu.cn。
(2) 5月中下旬,校赛初赛,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进入校赛决赛的项目。
(3) 6月上旬,校赛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和校内路演,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决出本次校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 6月下旬,根据校赛评比结果择优推荐一定数量团队代表我校参加7月由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3. 奖励政策
校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有关奖励政策如下:
(1)参赛学生。本次校赛将评选出一等奖团队8支左右(具体数量视省赛参赛限额决定)、二等奖团队15支左右、三等奖团队20支左右。入围省赛以上的团队参与者,每人可计1-5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可计入选修课程模块),具体参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登记办法》;同时对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办法》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2)指导教师。根据省厅大赛文件精神,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办法》,对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3)组织学院。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的得分总和进行评定(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统计依据)。竞赛组织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报名的团队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分配数量要求的计50分,超过分配数量的,每增加10%(全盘计分法则,四舍五入)增计3分。大赛获奖情况得分根据各学院团队在大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金奖的每个团队计30分,获得银奖的每个团队计15分,获得铜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总得分排名前5的学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五、大赛联系方式
本次比赛相关组织工作QQ群:464215228,请每个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和学院联络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其他未尽事宜,请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关注网站、工作QQ群通知。大赛校级联络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及创意组——顾老师 86718604,黄老师86718792;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吴老师 86718621,胡老师 86718169。
希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制定计划、认真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和推荐优秀师生参与比赛。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