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3]23号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第10周至第12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周历的执行和教学秩序的有关情况;
(二)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三)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任课教师重点检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学院(部)教风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校教风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二)组织听课
教务处组织校领导听课,每位校领导至少听课1次(每次1学时,下同)。各学院(部)需组织教师参加听课,其中各院(部)领导至少听课2次,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并做好听课记录。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部)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要自留存档,同时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检查总结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校领导“听课记录及评价表”送教务处质量保障科,由教务处汇总后向各学院(部)反馈。各院(部)组织听课的“听课记录及评价表”自留存档。
(四)“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进行意见汇总。
(五)送交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1月8日之前交教学质量保障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11月25日之前交教学质量保障科,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文档发至以下邮箱:9120111009@njue.edu.cn。
附件: 1.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
2.学生座谈会记录
3.听课记录及评价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