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6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5]11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第11周至第12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周历的执行情况;
    (二)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三)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四)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五)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六)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任课教师重点检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校教学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二)组织听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听课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并及时交给教务处。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部)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要自留存档,同时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检查总结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校领导“听课记录及评价表”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由教务处汇总后向各学院(部)反馈。各院(部)组织听课的“听课记录及评价表”自留存档。
    (四)“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意见汇总。
    (五)送交时间:“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5月8日之前交教学研究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于5月26日之前交教学研究科,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文档发至以下邮箱:zbk512@126.com。

附件: 1.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doc
     2.学生座谈会记录.doc   
     3.听课记录及评价表.doc 
     4.教学周历执行情况表.doc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