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5]21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
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第12周至第13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周历的执行情况;
    (二)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三)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四)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五)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六)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的方式
    (一)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
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校教学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二)组织听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做好听课工作,并将听课记录交至教务处,并由教务处转交组织部干部科;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并交教务处。
    (三)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部)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一)各学院(部)根据本通知制定的“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要自留存档,同时于11月12日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作为学校抽查的依据。
    (二)“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分类汇总后在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三)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听课记录,于12月3日前将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由教务处转交组织部干部科;各学院(部)组织的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于12月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12月3日之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意见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

 附件1.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doc
   2.学生座谈会记录.doc
   3.听课记录及评价表.doc       
           4.教学周历执行情况表.doc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