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7]12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9-10周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9周至第10周(424-55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3.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4.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5.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6.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1.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校教学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2.组织听课

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要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17]5文件安排,做好听课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学院(部)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421日(本周五)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自留存档。

2.“教学周历执行情况汇总表”“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中“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学院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3.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听课记录请按照《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17]5)相关规定进行报送。

4.各学院(部)组织的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及汇总表纸质版于58日前交至行政楼711评估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220120002@njue.edu.cn

5.“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58日之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意见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

五、问题反馈

教务处针对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学院和部门,各责任部门须提交整改报告,并由教务处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

1.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doc

2.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doc

3.南京财经大学听课记录表.doc

4.教学周历执行情况汇总表.doc

5.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