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南财教字[2017]38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第10-11周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0周至第11周(11月6日-11月17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2.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3.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4.教学设施使用、保障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5.期中考试组织实施情况;
6.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1.教师自查自评与教风督导组检查相结合。学院(部)教学督导组需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执行的规范性。校教学督导组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
2.组织听课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要做好听课工作;各学院(部)组织好公开教学观摩,并做好详细听课记录。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部)可根据检查的具体内容辅以其他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各学院(部)须根据本通知制定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表和具体方案”,于10月31日(下周二)之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自留存档。
2.“教师座谈会意见征求表”和“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留课程所在部门存档。其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由学院分类汇总后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反映。
3.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听课记录及汇总表纸质版、各学院(部)组织的公开教学观摩听课记录及汇总表纸质版(自留存档),于11月24日前交至行政楼711评估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9220120002@njue.edu.cn。
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24日之前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进行意见汇总,并将电子文档发至:zbk512@126.com。
五、问题反馈
教务处针对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学院和部门,各责任部门须提交整改报告,并由教务处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